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的有关法律法规,现将天桥区大桥镇等12个城镇(办)驻地基准地价发布如下:一、基准地价调整规模:天桥区大桥镇、桑梓店镇(含济南化工产业园),历城区仲宫镇、柳埠镇、西营镇,长清区归德镇、万德镇、五峰山街道办事处、孝里镇、马山镇、张夏镇、双泉乡等12个城镇(办)驻地,面积约5329公顷。详细规模根据城镇(办)规划和土地利用现在的情况进行确认。
阐明:1.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。2.土地权力情况为出让土地运用权。3.土地运用年期为各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,即商业用地40年、住所用地70年、工业用地50年。4.土地开发程度:历城区仲宫镇1、2级地为“五通一平”(即通上水、通下水、通电、通路、通讯、宗地内场地平坦),3级地为“四通一平”(即通上水、通下水、通电、通路,宗地内场地平坦); 其他城镇1级地为“五通一平”,2级地为“四通一平”。5.容积率:历城区仲宫镇商业用地1.1,住所用地1.2,工业用地0.6;其他城镇商业用地1.0,住所用地1.0,工业用地0.6。